关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为新入职青年教师安排指导教师及助教课程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6-24   作者:  浏览次数: 34

各单位:

为了弘扬优秀教师对青年教师传帮带的优良传统,帮助青年教师尽快适应高校教学工作,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于2015年发布了《华东师范大学青年助教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1)。依据《办法》要求,各学部、院系应为符合《办法》第二条的新入职青年教师选聘助教导师和助教课程。

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加对象

1.专业技术类型为“教学科研并重”“教学为主”的新进教师,专业技术类型为其他系列(科研为主岗位教师、工程实验技术人员、辅导员等)且要为本科生开课的新进教师。

若教学经验不超过1年,均需承担一学期的青年教师助教工作。其他教师由学部、院系自行认定是否需要承担助教工作。

2.青年教师承担助教工作,原则上在进校后的第一学年内完成,一般为不少于36学时的一门本科课程。所助教课程类型一般应是全日制本科生必修课程经典阅读课程、通识教育课程。

3.学部、院系应推荐师德师风好、教学水平高的老师担任导师,同时兼顾课程相近原则。每位导师每学期指导助教原则上不超过1名。

二、申请流程

1. 青年教师在学部、院系的指导下申请助教课程。方法:登录本科教务系统(登录公共数据库-本科生教务),青年教师助教-青年教师助教申请-学年学期,选择“2024-2025学年第1学期”,点击“切换学期”-选择课程-点击“申请”。

2. 学部、院系教学管理人员审核助教申请。方法:登录本科教务系统,教学质量-青年教师助教管理-院系审核。

3. 教务处审核。

4. 青年教师登录本科教务系统,在青年教师助教“已申请”中浏览审核状态。

5. 2024-2025学年第1学期青年教师助教申请、审核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日23:59

三、助教及导师工作内容

1. 助教工作要求:

1)助教工作的主要职责见附件1《办法》第四条,了解培养方案、随堂听课、参与教学辅助环节、参加教研活动、试讲课等。

2)助教定期在本科教务系统的“青年教师助教工作记录”栏目上传工作记录。原则上工作记录份数应与课程排课周次一致,即每周一份工作记录,每周多份工作记录请合并成一个文档上传系统。

3)助教试讲课。试讲课是助教考核内容之一,青年教师提前20个工作日告知院系试讲课时间、地点,由学部、院系教学委员会和教学督导组织专家听课。

2. 导师工作要求:

1)指导教师主要职责见附件1《办法》第十条,指导青年教师制定助教工作计划、指导青年教师掌握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指导试讲课、对青年教师助教工作作出评价等。

2)指导教师可定期在本科教务系统的“青年教师助教工作记录”栏目下查看助教工作记录。

3. 学部、院系工作要求。学部、院系应跟踪青年教师助教工作,评估指导成效,保障工作的高质量实施。同时,青年教师进行试讲课,学部、院系、教学督导应组织教学委员会、督导听课并给予评价。

四、考核说明

1. 青年教师助教根据考核通知要求在本科教务系统中填写考核表,指导教师根据青年教师助教工作记录和考核表内容填写“导师意见”。

2. 学部、院系制定考核办法,根据青年教师工作记录、考核表和导师意见,填写“考核结果”和“院系意见”。

3. 教务处审核考核材料和结果,为考核通过的青年教师助教和指导教师计算工作量,酬金计入当年的本科教学绩效。详见《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4. 青年教师助教工作考核合格者方可担任课程主讲教师。助教工作考核不合格者,必须继续承担助教工作。助教工作考核未通过,不得晋升高一级教学科研岗或教学岗职称。连续两轮助教工作考核不合格者,调整工作岗位或不再聘用。

本项工作联系人:史媛,54836138,yshi@history.ecnu.edu.cn


附件1:青年教师助教工作实施办法(华师教【2015】92号).pdf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教务处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