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依法治国是国策,从严治党要靠法治。教务处招生办选择法治这一主题开展党日活动既是学习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精神,在工作中注重程序正义、依法约束公权保障师生权益。2017年2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的公布,引起了高校师生的广泛讨论。作为一线管理人员,如何在新旧规定交替阶段把握好尺度、吃透规定精神、依规依程序处理学生事务?为此,教务处招生办联合党支部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专门邀请上海市教委政策法规处处长王磊来校作题为“以案说法·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学习随谈”的主题活动。
活动于9月29日下午在我校闵行校区第一教学楼106室举行,机关党工委书记王淑仙、组织部副部长王柏俊、学工部副部长李燕、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党委书记鲜跃仲、光华书院党委书记赵旌旌、法学院副院长岑峨等职能部门和院系领导、我校本科教学秘书、学生工作管理人员和教务处招生办联合支部党员约50余人参加。报告由教务处招生办联合党支部书记谭红岩主持。
王磊为我校教师作报告
王磊首先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通过四个经典案例启发听众思考: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违规者应该按哪种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如何认定学生“打架斗殴”的行为?学校对学生进行处分应采取何种程序才是合理合法?学校应该如何执行有效的学生申诉流程?针对四个案例中的争议焦点,王磊进行层层分析,并提取相关法律文件,最后得出分析结果,使在座人员熟悉相关法律章程。在此过程中,王磊强调,“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一定要遵从法律程序,这对于开展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是极为重要的”。
接着,王磊总结了高校学生管理中常见的十大问题:(1)入学前三个月内的学籍问题;(2)学生学业成绩档案记录问题;(3)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创新创业等折算学分问题;(4)学位证书管理问题;(5)创新创业教育相关问题;(6)奖惩评价程序正义问题;(7)惩处决定的合法性审查问题;(8)学生权益保护与救济问题;(9)学制、学分转换、转专业、处分、档案等问题;(10)关于新《规定》的普法重要性、普法对象、普法方式和配套的举措等问题。他对这十大问题进行了详细地阐述,并对比新旧学生管理规定,提炼核心观点,提出了合理可行的操作建议。在讲解这些案例与法律条款时,王磊引用了多个现实案例,使得相关条例清晰易懂。
最后,王磊就听众提出的研究生毕业校院两级标准、违纪与推免、成绩如实记载带来的影响编制等问题与听众进行了热烈讨论。听众均表示本场报告通俗易懂,有效指导了如何依法开展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