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2013年度华东师范大学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验收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
2013年度华东师范大学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总计51项,详见附件1。
二、职责与分工
本次验收工作主要由项目所在单位负责进行,教务处整体协调。各单位应成立由分管教学的领导任组长,院系教学委员会委员、院系教学督导和其他教师参加的验收小组,具体落实各项工作。
三、验收程序
1、参加验收的项目负责人须填写附件2的《华东师范大学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验收表》,并向院系验收小组汇报项目建设取得的主要成果、经费开支等情况。验收小组在审阅验收材料、听取项目组成员汇报的基础上,给出审议结果(通过、不通过或延期),并向项目成员反馈具体意见后,填写附件3的《华东师范大学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验收汇总表》。
2、各院系完成验收后,推荐1-2个优秀项目参加校级教改项目交流展示活动,填写附件4《推荐参加展示交流项目名单》。
四、工作时间节点
1、本项工作于通知公布之日起正式启动,请各院系于2014年12月13日前将院系项目验收会的时间、地点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学校教务处(闵行办公楼218,rrlu@admin.ecnu.edu.cn)。
2、院系项目验收工作须在2014年12月24日前完成,请各院系整理好评议材料后,于2014年12月26日(周五)前将所有书面盖章材料及电子版材料报学校教务处,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他事项
1、请各院系收到本通知后,认真组织,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完成项目的验收工作。
2、所有书面材料均须以院系为单位并加盖公章后向学校教务处统一提交。教务处不接受任何教师个人提交的验收材料。
3、附件2的验收表纸质版一式两份,一份报学校教务处,另一份随同相关附件材料留存项目所在院系。
4、本次所有结题的项目须在2014年12月31日前用完项目建设经费,否则学校将收回剩余经费。
5、本项工作联系人:陆蓉蓉;电话:54344622。
特此通知。
华东师范大学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