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激励教师的崇高使命感,增强教师岗位责任意识,健全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切实提升本科教学质量,促进师生共同成长,学校将继续开展2016年度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评定的范围是本单位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教师,近2年拟申请教学科研岗、教学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校内重要教学奖励的教师优先参加评定。
二、工作流程
教师向本单位提交《2016年度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评定申请表》。各单位将申请名单报备教务处。各单位按照《华东师范大学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评定办法》(华师教〔2015〕5号)文件精神开展初评工作。
三、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于2016年3月11日前将《2016年度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评定申请汇总表》(单位盖章,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
本项工作联系人:艾东升;联系地址:闵行校区办公楼217室;联系电话:54344762;电子信箱: dsai@admin.ecnu.edu.cn。
特此通知。
2、2016年度华东师范大学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评定申请汇总表.xls
华东师范大学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