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标准研制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4-12-31   作者:  浏览次数: 38

 

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培训质量的指导意见》(教师〔2013〕6号)要求,为规范指导各地做好教师全员培训实施工作,经研究,决定启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标准研制工作,采取邀标方式遴选研制任务承担单位。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研制教师培训课程标准,规范指导各地分类、分科、分层实施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全员培训。引导各地对教师教学能力进行科学诊断,设置针对性培训课程,确保按需施训。促进各地按照教师专业成长规律,设置系统化培训课程,满足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和专业持续发展需要。推动各地遵循教师培训工作特点,创新培训模式,提升教师培训实效性。探索建立教师培训学分结构体系,为推行教师培训学分管理奠定基础。

二、研制内容

(一)标准总体框架

培训课程标准根据教师专业成长规律和教师培训工作特点,以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整体素质为主线,分类、分科研制。标准拟分为两类,即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标准和义务教育教师培训课程标准。

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标准根据教师工作实践主线分4个维度,即师德修养、幼儿研究与支持、幼儿保育与教育、学习与发展。其中,“幼儿研究与支持”应包括幼儿行为观察、幼儿个体差异研究与支持、幼儿学习研究与支持、幼儿发展评价与激励等方面。“幼儿保育与教育”应包括环境的创设与利用,一日生活的组织与保育,游戏活动的支持与引导,教育活动的计划与实施、沟通与合作等方面。标准以落实《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重点,明确教师保教能力标准,切实推动教师进行科学保教。

义务教育教师培训课程标准根据教师工作实践主线分4个维度,即师德修养、学科教学、班级管理、学习与发展。“学科教学”分科研制,以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版)》为重点,明确教师教学能力标准,切实推动教师实施好新课程,首期研制语文、数学、英语等15个学科。

培训课程标准每个维度由培训目标、能力诊断、课程内容和实施要求等4个部分组成。培训目标是基于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整体目标对教师发展提出的要求。能力诊断是在对教师教育教学行为表现进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的诊断指标,为各地有效把握教师培训需求提供依据。课程内容着眼于帮助教师加深专业理解,解决实际问题,提升自身经验。实施要求重在推动各地创新培训模式,推行集中面授、网络研修与现场实践相结合的混合式培训,确保课程实施质量。

(二)研制项目

幼儿园教师培训课程标准研制工作设以下4个项目:

1. 教师培训课程标准——幼儿园教师师德修养

2. 教师培训课程标准——幼儿研究与支持

3. 教师培训课程标准——幼儿保育与教育

4. 教师培训课程标准——幼儿园教师学习与发展

义务教育教师培训课程标准“师德修养、班级管理、学习与发展”统一研制,“学科教学”分科研制,研制工作共设以下18个项目:

1. 教师培训课程标准——中小学教师师德修养

2. 教师培训课程标准——中小学教师班级管理

3. 师培训课程标准——中小学教师学习与发展

4. 教师培训课程标准——义务教育语文学科教学

5. 教师培训课程标准——义务教育英语学科教学

6. 教师培训课程标准——义务教育小学品德与生活(社会)学科教学 

7. 教师培训课程标准——义务教育初中思想品德学科教学     

8. 教师培训课程标准——义务教育数学学科教学  

9. 教师培训课程标准——义务教育物理学科教学 

10.教师培训课程标准——义务教育化学学科教学

11. 教师培训课程标准——义务教育生物学科教学

12. 教师培训课程标准——义务教育科学学科教学

13. 教师培训课程标准——义务教育历史学科教学

14. 教师培训课程标准——义务教育地理学科教学 

15. 教师培训课程标准——义务教育音乐学科教学  

16. 教师培训课程标准——义务教育美术学科教学

17. 教师培训课程标准——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学科教学

18. 教师培训课程标准——义务教育综合实践活动指导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 具备“国培计划”资质的单位、高等学校或省级培训(教研、科研)机构牵头,联合地方教师培训机构或教研机构、中小学(幼儿园)协同申报。

2. 申报单位须具备丰富的培训经验,社会影响力大,原则上近3年应承担过“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实施工作且绩效评估靠前。

3. 项目主持人须为本学科(领域)权威专家、国培专家库成员,教师培训及相关研究经验丰富,协调组织能力强。

4. 申报单位须组建强有力的专家团队,成员包括学科专家、培训专家、教育心理专家、统计测量专家、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等,不少于10人。

5. 项目设计应采取科学的方法,将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将标准研制与培训试验相结合,重点做好大样本分析设计。

6. 申报单位须为标准研制工作提供经费与条件支持,将项目纳入科研业绩考核范围,按不低于省部级课题认定工作量。

四、申报流程

1. 申报单位须根据上述要求和标准研制指南(附件1),填写项目意向书电子版(附件2)于1月4号发送至cftd@admin.ecnu.edu.cn,务必于2015年1月13日前将申报书(附件3)报送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并提交电子稿至邮箱:cftd@admin.ecnu.edu.cn,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集体报送教育部,联系电话:13524737006

2.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将委托秘书处组织专家开展遴选工作,确定任务承担单位。

3. 教育部将对标准研制工作给予经费资助,并优先支持项目单位承担“国培计划”示范性综合改革项目。 

附件1:教师培训课程标准研制指南.doc

附件2:教师培训课程标准研制项目申报意向书.doc

附件3:教师培训课程标准研制项目申报书.doc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4年12月31